“领导,我不是在推卸责任,只是在陈述一个事实。领导,既然你们认为我们推进工程不利,金亿公司确实又发生了重大事情,我们对恒一商城的后续工程建设和经营也是力不从心。”
“为了表示我们的诚意,先前多投入的五百万元,我们认赔。”
马子微本来以为郑天华年轻好欺负,没想到后者却把主要责任推给了龙观市财政局没有及时进行拨款。
按照当初签订的协议,龙观市财政局确实要一次性拨给金亿公司二千万元,但在实际操作中,龙观市财政局负责人提出最好进行分期拨款,理由是可以更好地监督金亿公司完成工程进度,并保证工程质量。
马子微和陆行舟当时也觉得龙观市财政局负责人的提议有道理,郑翠梅不想与龙观市财政局交恶,反正只要钱能到位就可以,便默认了这种拨款方式。
没想到郑天华现在居然拿这个事情来推卸责任!
如果摆在明面上说事,龙观市府确实不占理!
双方签订的协议是白纸黑字写着的,而财政局负责人的话是口头说的,并不能成为证据。
而且金亿公司承接这个项目,不仅没有赚到钱,反而还赔了五百万元,郑天华还觉得自己非常郁闷。
只是对于龙观市府来说,根本不是这五百万元的事,而是金亿公司承建恒一商城的后续工程不利,造成了巨额的成本代价!
经过金亿公司这番折腾,不仅不能把恒一商城的后续工程完工,而且还极大提升了工程造价。
现在要让叶阳煦的兴元集团接手,龙观市府需要支付八千万元,加上原先已经支付给金亿公司的五百万元,那就是需要支付八千五百万元。
而想让龙观市国有企业来接手,所需资金还要多。
现在产生了如此巨大的差价,谁来负责、谁来支付?难道不能怪金亿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