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人事先‘打点’了矿洞附近的村干部、甚至是巡逻队员,寻求‘保护’。为此‘洗洞’行为很难被人发现。”
“有一次,从事‘洗洞’活动的成员亲戚报警,说是有人在某个废弃矿洞里失踪。”
“我们全副武装后进入矿洞进行寻找,里面矿道崎岖,来到洞内1000米左右,才发现有五名‘洗洞’盗采人员。年龄都在50岁以上,属于要钱不要命的人。”
“当时,这五个人就生活在矿洞里。洞里有煤气罐、煤气灶,可以生火做饭。地上铺着三四层塑料布防潮,他们裹着被子,直接在塑料布上睡觉,一旁堆着化合物、活性炭、火碱等专用物资。”
“联系不上的原因倒是很搞笑,他们担心手机电量不够,时不时地关机,只有在需要对外进行联系才开机。”
“不过,这5名‘洗洞’盗采人员被抓获后,却没有执法单位能够进行处理。最终只在镇派出所里关了几天,没收所有物资和工具后放人。”
“这样一来,对于那些‘洗洞’人员根本没有多少威摄力。”
停了停,胡建浩喝了一口水,继续往下说道:“事实上,无论是有主矿洞还是废弃矿洞,只要利用剧毒化合物进行‘洗洞’就属于违法行为。”
“我查过相关资料,《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在未取得相关许可证明的情况下,非法买卖、储存、使用物等剧毒物品进行‘洗洞’属于违法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还要追究刑事责任。”
“主要是这种化合物是无机剧毒物,成年人口服015~025克就会猝死,这种化合物遇水生成氢氰酸后,如果人体吸入的空气中含有30g/l氢氰酸,15秒后就会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