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如薰也下令,『民生百业皆平等,无有高低贵贱之分』。
无论是做工,还是卖艺,还是经商,还是教书,都是凭本事吃饭,不偷不抢,还给国家交税,所以他们都是平等的。
所有凭本事吃饭的不行骗作恶不卖身的正规行业都是平等的,乐户也好,匠户也罢,堕民也算,全都是平等的。
如此的政策自然解放了相当多的人的宿命,萧如薰下令他们可以随意通婚,不准民间因为各自所从事的职业而相互歧视,不允许子孙通婚等等。
如果有类似的情况发生,基层乡长农会会长要予以监督,予以严肃的教育和惩罚,亲自为此主持公道。
仅仅隆武三年一年间,各地回报上来的原贱民和民户之间的矛盾案例就有六万多起,可见千百年来的歧视并非一朝一夕可以改变。
但是萧秦政权作为将政府一直贯彻到最基层的强大政府,拥有以国家强制力改变一切的能力和与之相匹配的动员力。
伴随着萧如薰的圣旨的下发,各基层官员全面出动,进行跑断腿式的大量的宣传,集中村民出来训话,用各种方式传达皇帝的最新旨意。
对于出现类似情况的事件,只要判明是歧视引发的,一律对歧视的人进行惩罚,抽鞭子打板子罚钱。
政府官员要为被歧视的原贱民主持公道,再次重申他们的平等地位,他们都是人,没有谁歧视谁一说,不听话的,罚。
罚到肉疼就知道什么叫平等待人了,跟某些人没有讲文明的必要。
和婚姻有关的则在政府官员的主持下见证他们的结合,并且帮助他们另立新家,赐予土地房屋,让他们从原家中独立,成为新的户口,立为典型,还要以官府的名义赠与贺礼。
在这样的政策的推动之下,隆武四年隆武五年案件纠纷的数量直线下降,这样的案件和纠纷越来越少。
隆武六年第一季度的纠纷统计显示,关于贱民和良民之间的纠纷已经降低到了二百三十一起,效果显著。
国家强制力和行动力在这样的事件当中所起到的作用是相当明显的。
所以并不是办不到,而是看看作为权力的拥有者有没有这个能耐将权力用在这种事情上。
而原先在一些大户人家和宫廷乐司之中所圈养的一些乐师舞女歌女之类的人身依附者也获得了民户的户籍。
在萧如薰的安排下,以宫廷乐司为榜样,萧如薰宣布他们都是民户,都是寻常百姓,皇宫和他们签订正式的雇佣契约。
愿意留下的可以以做工的名义留下,愿意回乡事生产的,朝廷可以帮忙给路费,回乡之后到当地乡长那边领取土地房屋,开始生产。
再次给他们自由身的同时,萧如薰得到了他们的由衷的拥护和感激,收割了一波人望,还解放了大量的生产力。
更妙的是,他们往往都失去了归宿,愿意听从官府的安排重新开始,没有乡土情结,不需要花时间做动员,有些更是对原先所居住的地方深恶痛绝,强烈要求离开,去什么地方都可以。
在移民政策充实西南地方的背景之下,这些『贱民』们成为了最好的劳动力,他们就被安排到那些因为战乱而缺少人烟的地区恢复生产,重新做人。
这是两全其美的好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