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三王(1 / 2)

盛唐剑圣 无言不信 2477 字 12天前

《登鹳雀楼》这首诗与裴旻而言不要太熟悉了,他记得在小学一年级的时候他就学过王之涣的这首诗。而且一直到上初中的时候还将崔颢的《登黄鹤楼》与王之涣的这首《登鹳雀楼》搅浑。直到上了高中,方才明白两则之间的差别。

《登鹳雀楼》虽然朗朗上口,属于小学生学习的诗文,但是却以千均巨椽,绘下北国河山的磅礴气势和壮丽景象,把哲理与景物、情势溶化得天衣无缝,事实一首不朽的诗篇。

张九龄下去请人了。

裴旻继续看向第二篇诗稿,这首诗他到没有拜读过,不过依旧充满了王之涣特有的大气磅礴,意境开阔,让他眼前一亮。

不多时,张九龄带着一位年近三十的青年走进了大堂。

裴旻打量着青年,青年腰佩长剑,一袭白衣,倜傥不凡,在他记忆中,史书上给予了他绝高的评价,说他“孝闻于家,义闻于友,慷慨有大略,倜傥有异才”。

如斯评价,一点儿也不小。

青年来到堂中,恭敬作揖道:“草民蓟门王之涣,见过裴国公。”

“免礼免礼!”裴旻笑着让他起身说话,从面貌来看,王之涣确实可当倜傥二字:“你的诗文,方才某拜读了。确实热情洋溢,韵调优美,朗朗上口,堪称佳作。”

王之涣道:“草民得国公夸奖,三生有幸,愧不敢当。”

裴旻以为他是说客套话,也没理会,只是道:“不过你要知道,这人才有千千万,论及诗文,你却可称当世罕见。但是未必做得了官,治得了民。”

他这话最近是深有体会,让他有如此感悟的对象就是李林甫。

李林甫这二百五一直装着才华横溢,前不久就漏了陷,闹出了不小的笑话。

李林甫与顾新交好。

顾新此人虽是州府第二把手,但为人清廉,所收俸禄一大半都用来接济一些孤儿寡母,自己过得极为清贫。

李林甫笑说他们是“杵逆之交”。

气得顾新险些跟李林甫断交。

李林甫真实想说的是杵臼之交,说的是两人诚心相交,不在乎对方的身份家里的贫富。

李林甫文化功底极其一般,隐约知道有这一个词,就说了“杵逆之交”。

杵逆有不孝敬父母的意思,杵逆之交那就是两个不孝少年的友情。

顾新为人极孝,哪里受得住这种羞辱,直接翻脸了。

裴旻听闻后也忍不住大笑了好一阵子。

不过李林甫的文化水平虽然不高,但是他在政治谋略确实厉害,展现出了与他文化程度截然相反的实力。

王之涣并不以为意的道:“国公以为草民的话是奉承?其实并不然。草民出生于太原王家,亦算是名门之后,于为官治世之道,也略有涉猎。家人以为我寻得求官途径,只是草民热衷诗文。比起入朝出仕,更愿意与好友一起寄情山水,吟诗作对,怡然自得。草民家中还算殷实,不为钱财所困,未必出仕,沾惹一身勾心斗角?前年听闻国公一首《出塞》,莫名感动。前不久游玩石堡城,见石堡城下国公的题字剑书,感慨悲烈,想着草民醉生梦死的生活,是因万千白骨换取来的,更是羞愧的无地自容。至此立誓:愿以七尺身躯,提清风三尺,投笔从戎,效命国公帐下!”

裴旻让王之涣夸得极不好意思,笑道:“你有此心,某焉有不收的道理。正好我麾下正缺人手,你若不嫌弃,便在我帐下先充当文书吧,待确定你能力,另酌情评功提升。”

王之涣毫不介意的道:“愿为国公效命。”

“对了!”裴旻想起王之涣先前提的好友,不由道:“你若有怀才不遇的好友,亦可以举荐他们。真有大才,旻还可向陛下举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