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以一当百 名将常青(2 / 2)

盛唐剑圣 无言不信 3184 字 12天前

吐蕃有骑兵本是人人悍勇如虎豹,可裴旻向他们疾劈而至时,只觉得耳鼓贯满了横刀破空而来的呼啸声,接着手中一轻,待发觉手中只剩下半截长矛,大骇欲退时,已纷纷溅血堕地。

斩虎剑法以横刀的姿态施展出来,固然少了许多轻灵变化,威力却平白大了许多。

裴旻直接从头杀到了尾,斩杀了十八人,形成了对穿。

不带任何犹豫,裴旻一拉缰绳,掉转马头,再次向吐蕃游骑兵中杀了过去。

吐蕃游骑兵都让裴旻的勇悍镇住了,一时人仰马翻。

原本慌忙奔逃的牧民,见裴旻单枪匹马将吐蕃游骑兵杀了一个对穿,士气大振,在其中一人的呼喝下,竟也调转了马头,赶来支援。

他们张弓射箭,舞刀拼杀,也是骁勇非常。

裴旻一夫当关,诸多牧民又是悍不惧死,吐蕃兵进又不得,退又不能,乱成一团。

裴旻才不管吐蕃游骑兵的死活,向死里猛杀,两相合力,杀的吐蕃游骑兵溃散而逃。

裴旻穷追不舍,又杀得五六人,随手将手中的横刀丢射而出,贯穿一名吐蕃兵的胸口,翻身下从地上又捡过弓箭又射杀了两人。见吐蕃残余游骑兵跑得甚远,方才放弃追击。

慢步上前,裴旻取回自己的横刀,用地上的尸体的衣服抹去剑上的血迹,收刀回鞘。

见那些牧民迎了上来,裴旻闻着他们身上的粪便臭味,堵着鼻子道:“你们是吐蕃人,还是我大唐子民?”

其中一个瘦弱矮小丑陋长得类似于猴子的牧民似乎腿受了伤,一瘸一拐的出来道:“我们多是大唐子民,是给吐蕃人抓去牧奴,趁着吐蕃人不备,夺马跑出来的。本来有五十几人,给杀的就剩下我们了。”他哭丧着脸,这一次的出逃计划是他安排的,但他想不到吐蕃游骑兵嚣张至此,为了追杀他们,有胆子深入洮州府邸。若不是杀出裴旻这样能够以一当百的豪勇之士,他们十有八九就给游骑兵杀的全军覆没。

裴旻也知吐蕃、突厥等异族部落,人口短缺,他们经常以俘虏充当牧奴,给他们圈养牲口,吃住都在畜生栏里,过着非人的生活。

他们并非是完全针对大唐,但毫无疑问大唐人口众多。牧奴中大半都是大唐百姓,这点毋庸置疑。

看着一众牧奴,他们头发又脏又乱,散发着霉烂与酸腐的难闻臭气,叹道:“你们收刮一下,这些吐蕃兵士身上有什么可用的钱物,都回家过活去吧。”

其他人一哄而散,大手大脚的收刮着尸体。

那个如猴子一般的跛腿牧奴却一动不动的看着裴旻,作揖道:“在下蒲州猗氏封常清,见过这位英雄,敢问英雄高姓大名,今日大恩大德,封常清不敢忘却,有朝一日,我封常清封候拜将之时,定当百倍偿还恩情。”

他的面貌实在寒颤人,细瘦、斜眼、矮小、手长、脚短,加上一身的恶臭,实在让人讨不得喜。但是他口气极大,区区一个逃跑出来的马奴,却坚定自己将来一定能够封侯拜将。

裴旻没有任何轻视,目光灼灼的看着面前的“猴子”,知道他这是自信,不是狂妄!

封常清,又一个大唐名将!

在他的记忆里,封常清因为外祖父因犯罪被流放到安西充军,而孤苦无依的他跟着外祖父在西域成长,在外祖父的指导下,封常清学识广博精深,深通用兵之道。但是因为他瘸腿长的又丑,不得他人赏识,年过三十后,仍然默默无闻。

但是金子总会发光的,封常清百折不饶,毫不气垒的意志,得到了高仙芝的器重,从而成为高仙芝的左膀右臂,与高仙芝一起成为大唐在西域的双壁。

高仙芝此人堪称名将,但他性格有着极大的缺陷,而封常清有才学,办事果断且治军极严正好弥补高仙芝的不足,两人在西域并力,打出了大唐的威势。后来封常清得罪了高仙芝,两人形同陌路。

后世有人分析,若封常清、高仙芝不闹矛盾,与阿拉伯帝国的怛罗斯之战大唐未必会败。

当然这都是事后诸葛亮,做不得数,但毫无疑问,封常清是这个时代少有的将才之一。

想着自己,现在是乔峰的身份,裴旻心中忍不住吐槽一二,只能笑道:“你一刚刚从吐蕃逃出来的马奴,口气不小!”

封常清却道:“这是自信!”

裴旻赞道:“大丈夫有着自信,也不是坏事。我听说信任的洮州刺史、神武军统制裴旻急缺人才,你或许可以去试试。你若真有真才实学,我相信在他麾下,定有你用武之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