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零九十五章 西方社会的思考……(1 / 2)

主宰江山 汉风雄烈 2968 字 17天前

作为一个‘中国通’,查尔斯很了解中国的古文化,别说千年以前了,就是之前的满清王朝,与陈汉也有着太多太多的不同了。

在欧洲,都不止一两个人觉得陈汉施行的政策,比之中国的传统制度更像是欧洲。那抬高工商贬低儒学的行为怎么看都不像是中国人能干得出的。当然,陈汉也继承了中国的衣钵,科举制的优越性完全吊打这个时代的整个欧洲。

现在的欧洲主要国家,那是哪一个都引入了‘科举制’。而且中国人制定了各种各样的法律,且不断地将之完善,那又像是欧洲制度的升级版本。

英国学习中国的速度很快,而拿破仑学习中国的速度也不在英国之下。拿破仑的帝国与中国的最大不同就是拿破仑对于法国国内的政治、经济掌控的力度太弱,甚至都远不如英国的首相大人,而中国的陈皇帝更是至高无上,独断千秋。

查尔斯是以英国商务代表团成员的身份前来中国的,中英之间的贸易对英国来说是越来越重要了,这不仅体现在彼此本土的交流,还体现在了美洲和英国的商贸交流,甚至于还有印度方面的利益争斗。几乎年年都有商贸代表团往来东西,要么是中国的去英国,要么是英国的来中国。

可是在船队抵达马六甲的时候,作为带队副团长的查尔斯接到了一个来自印度的紧急任命,这也不知道是怎么沟通的,他就被印度总督任命为英国驻广州的领事了。

而且作为一个外交官员之余,查尔斯还是一个工商业主,他的家族在默西赛德郡的港口城市利物浦,不仅拥有一个规模不小的造船厂,还有一个蒸汽机制造厂。可以说是外交官中的大资本家了。

对于工业和相对的先进技术有着一定的认知。

作为一个‘专家’,查尔斯非常清楚,大不列颠的科学技术水平是世界上最顶尖的,中国人这些年追赶的很快,但顶多是追赶上大不列颠。可是在科技的实体工业应用上,他们还要逊色中国一些。

而他此次前来中国,第一个重要的任务就是拿出一份针对广州为中心的陈汉本土岭南工商业集群的发展速度、前景和现有实力的评估报告。这是工作量很大的一个任务,而且他相信接到如此任务的人绝不仅仅是他一个。

比如南京、上海和武汉、燕京……

中国的皇帝刚刚进行了一次大分封,大大小小几百家中国权贵在向美洲转移着财富、人力和物力。这必然会引起中国政坛、经济、金融等等方面上巨大的波动。

大不列颠王国必须清楚的掌握到这种波动所带来的影响力。要知道,有的时候水波也会带来推力的。

只要掌控船舵的人把好头,这种让整个中国剧震不一的波动只会化作推动中国这艘大船不住向前疾行的波波水浪。

经过三十余年的大发展,中国的工业进步相当明显,这种高速发展究竟还能持续多久?未来的中国还能更加强大到什么地步?这一现象的背后究竟是什么力量在支撑着的呢?只是完全的经济利益吗?

几十年里,欧洲人不断对中国进行研究,到现在很多事情也随着时间的流逝流露出了真相来。

对比欧洲,中国真的很幸运。他们有一个魄力气度远迈历史上许许多多君王大帝的皇帝,一个伟大的皇帝。

他用一个宏伟的目标吸引住了内部统治阶层的注意力,而且他并不是空画大饼,不管时间的长短,陈鸣画下的那些大饼,他现在不一一都实现了吗?

还有人觉得灯塔国和南美的葡属巴西、西属阿根廷等能抵挡的住中国人的进攻吗?

欧洲却是没这么的好运。在欧洲,那些工商业者在有的时候可不只不会推动先进技术的发展,反而会阻挠阻碍先进技术的推广。

经济利益的吸引力是具有两面性的。比如最初的珍妮机,比如牛顿的蒸汽机。

四十多年前,珍妮机的发明人j哈格里夫斯在诺丁汉与别人合资开办一家纺纱作坊,用珍妮纺纱机生产针织用纱。高超的效率让哈格里夫斯的生意利润不错,“珍妮机”的消息也渐渐流传开来了。

可就在哈格里夫斯夫妇畅想着日后富裕的生活的时候,他们家的大门被粗暴地撞开,一群怒气冲冲的男男女女冲进来。他们不由分说,将房里制作好的“珍妮机”通通捣毁,叫嚣着:“让你制作的害人机器见鬼去吧!”然后放火点燃了哈格里夫斯的房屋,把他们夫妇俩被赶出了兰开郡的小镇。

如此的原因是什么呢?应为当时的英国刚刚打赢七年战争,占领了印度作为殖民地,印度生产的棉纺织品价廉物美,热销一时,引发了英国本土棉纺业的繁荣。但是,织布需要的棉纱,织布机的效率已经在提高,可纱线却还是依靠众多家庭手工业的纺车慢慢纺出来。所以棉纱供不应求,收购价格较高。珍妮机的发明使棉纱产量上升,如此织布厂收购棉纱的价格就会下跌。那些没有使用珍妮机的纺纱工人不但产量低,而且棉纱又卖不出好价钱,他们自然不会坐视不理。而内中更是有着更黑暗的大手在操纵。

因为之前贫穷的哈格里夫斯没有钱去申请珍妮机的发明专利。

如此例子在欧洲大陆已经不止次的上演。每一项先进技术在社会上的推广,总是要经历挺长一段时间的积蓄和磨练的。

但是在中国,再先进的技术都能得到飞快的推广,比如说轮船和火车。这是交通方面的超级大变革,在英国,有人都拉出大炮来轰击火车了,截断铁轨,扒开铁轨,更是司空见惯。但是在中国,却听都没有听说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