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15:狮子搏兔(1 / 2)

马前卒 枪手1号 2470 字 17天前

看到明军大股骑兵出现在自己的侧翼,叶启荣的脑子里嗡地响了起来,明军早有准备吗?回头再看看远处的明军大营,鼓声依然在响着,但此时的叶启荣却再也没有了去攻打明军大营的欲望,这里出现了明军骑兵,那明军的大营里,只怕早已经做好了准备,自己再去,岂不是自投罗网。

他愤怒地看向那个探路的斥候,那家伙现在也是一脸呆滞地看着迫近的明军骑兵。

就这样跑是跑不脱的。叶启荣很清楚,回去更行不通,因为来时那窄窄的小径勉强容一匹马通行,在敌人的追击下走回头路那就是找死,唯一可行的,就是先击败了面前的这支明骑,或者去冲击拦在路上的那个许三妹统领明军步卒。

相比起来,他更愿意与敌人的骑兵死嗑。明军步卒的远程武器之犀利让任何一个骑兵将军都极是头痛,去冲击一个早有准备的步兵集团,并不是一件明智的事情。

明军的骑兵已经完全展现在的眼眸之中,还好,只有两千骑,这让叶启荣的信心大增,甚至于心中都充满了喜悦,自己可有三千骑,而且还都是火凤骑兵。

而此时,对面的骑兵可不是明军的烈火敢死营,也不是明军另外两个声名赫赫的骑兵战营追风和逐电。

一群临时集合起来的杂碎而已。干掉他们,然后再回去,明军大营那头只怕是打不得主意了,叶启荣举起了自己的长枪,戟指着对面奔腾而来的明骑,厉声喝道:“杀光他们。”

三千骑兵在荒原之上如同滚滚浪潮,扑向了迎面而来的明骑。

杨致的这两千骑兵,倒真是叶启荣所想的那样,是临时集结起来的,其中一千人是从他的亲卫营中抽出来的。杨致喜欢招揽那些江湖上的武人,管你是良家子弟也好,还是江洋大盗也罢,只要进了杨致的营头,那过往再黑的底子也给你洗白,还你一个清清白白的出身,这一点,吸引了无数的江湖黑道人士来投。

这些人别的本事不见得有多少,但一个个都很能打,而且很不要命。作为以前的黑道人物,大多数的结局,基本上要么被正道人士给为民除害了,要么就是被官府逮了去将牢底坐穿,甚至免不了刑场之上挨一刀,不但自己没什么好下场还会祸连妻儿,现在有了洗白的机会,自然不会放过。所以他们打起仗来,那是当真凶狠之极,因为进了明军之后,他们算是搞明白了,自己要是不死,那就很可能高官厚禄,要是自己战死了,一个烈士的称号,足以让自己的家人在明国的土地之上活得滋润之极。

不怕流氓很能打,就怕流氓有文化。当这些人进了军营,被杨致一顿欲仙欲死的操练之后,他们就成了一支很恐怖的存在。

打个简单的比方,普通的士兵一枪戳过去,如果你的枪胄足够好,那么也就是受点震荡或者一点小小的皮肉苦,但让这些人一枪戳到身上,立时便能连甲带人捅一个血窟窿,余力还能将你挑起来像扔石头一样扔得远远的。

一个人这样没有什么可怕的,当上千个这样有的家伙集结在一起的时候所爆发出的能量,可就很恐怖了。

秦风就曾评价过杨致的死士营是足以击败他的烈火敢死营的存在。烈火敢死营的士兵彪悍善战,但大都是从军队之中一层一层地选拔起来的,论起个人战斗力,是远远比不上这些人的。朝廷也不会允许一帮江洋大盗出现在秦风的亲卫营中。

这些人,便是杨致敢于单挑火凤军的原因所在。而他临时凑起来的这一千人也不简单,那是从全军中抽调出来的斥候,能胜任军中斥候一职的,那一个不是又精又滑又能之辈。

这还只是人的素质,如果再算上这些人的装备,那战斗力便又要上一个台阶了。

杨致的身份比较特殊,所以他总是能弄到一些别人弄不到的资源。像他现在统带着的这两千人,光是手里的那支槊,便足以让无数的骑兵为之疯狂。

马槊在大明历经了多年的发展之后,与最早时候已经有了极大的区分。枪杆不再是用选用上好的木料历经长时间的泡制而制作了,现在他们都是用一股股的细钢丝纽缠而来,柔韧性和杀伤力,比早前不知要强了多少,这种槊因为通体银白色,在军中也被称为亮银槊,价格昂贵,还没有大面积的普极开来。也只有杨致这样的人物才能弄到几千根藏在军中。来自诸军的斥候们被集结起来之后,立时一人便发了一身新甲胄,一支亮银槊,这都是现在大明最顶级的装备,把这些斥候给乐得都找不着北了,因为大将军承诺了,这一仗打完之后,这些东西,就归他们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