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二十八章 维鹊有巢,维鸠居之(2 / 2)

寒门贵子 地黄丸 2482 字 19天前

暗夭道:“绝无虚言!那桃木有六七丈高,长在一座会喷火的山腰处,离地一千余丈,八十年矗立不倒,站在桃木上远眺,何止屈蟠三千里!”

一千余丈,按这个时代的计量换算,大概在两千多米。而暗夭口中所谓的扶桑,后世学者意见不一,有说是日 本的,也有说是墨西哥,也有说是北兴安岭之外,但无论如何,应该就是东部沿海的某个岛国。

徐佑不能确定具体的地点,因为正史里提到日 本都用倭国,而扶桑一词最早见于《梁书》,应该是两个不同的国度。但这个时空许多事情发生了改变,扶桑提前出现,也未必不是指的日 本。

他问了暗夭那座火山的地形地貌,基本认定维度大约在30-50的温带地区,高三千多米,山上植物垂直分布,两千米的海拔多为落叶乔木,种有同属落叶乔的桃木是极有可能的,符合常理。

“山顶的池中水火交融,哭啸翻滚,宛如火龙游弋,又如厉鬼尖嚎,正是那传说中的鬼门。陈蟾让那鼎器白日于火池边修炼,夜晚眠于桃木上,如此数年,真阳之体终于锻成。阴阳两气在体内互相冲撞,每日每夜都痛不欲生,仿佛被剜去皮肉,剔除了筋骨,实非人身所能承受。”

“十年,整整十年!三岁的幼童变成了十三岁的少年,青鬼律初见成效,阴阳和合,乃生万物,短时间竟能够幻化无常,变成一些人的模样,并能迷惑人心,减少被识破的可能性。这也是陈焎、陈蟾两父子用尽数十年的时光,所能达到的最完美的结果!”

十年!

对任何人而言都是很漫长的一段路,尤其三岁到十三岁,最美好、天真、无邪的年纪,不在其中,没有人理解暗夭的心里究竟想些什么。

除了恨,还是恨?

暗夭陷入了久远的回忆里,这些回忆残忍而冷酷,但却是他从三岁记事以来,所拥有的全部人生,想忘也忘不掉。

“十七岁,阴阳二元融会贯通,青鬼律在月圆之夜大成。陈蟾高兴的三天三夜没有睡觉,这证明了他参悟的法子是对的,证明了三十年来的心血没有白费,比起陈焎,无疑是巨大的成功。”

暗夭双手紧紧抓着袖袍,身体不受控制的颤抖起来,道:“其实,自找到了扶桑神木,陈蟾就很少再打骂那个鼎器。相反,经常给他讲一些往年行走江湖时遇到的趣事,偶尔还做几道拿手好菜,虽然不像慈父,却在鼎器的心里,有了几分父亲的样子。他被父母遗弃,心中一直耿耿于怀,陈蟾之前对他的种种折磨,此时也都看作是严父教子成器的不得已,慢慢的越来越融洽。直到再次渡海返回华夏的途中,鼎器放松戒心,被陈蟾用奇药制住,铁索绑在了桅杆上,先用刀割掉了阳峰,再用从古墓中盗出的玉琀封了口鼻和魄门,然后用银针秘术将玉窦逐寸幽闭,从昆石、谷深、琴弦、赤珠等,皆被腹内掉下来的羞骨填充。体内真元又被陈蟾灌入的奇药激荡的无处可泄,身子渐渐膨胀,如同鼓起的布囊,不知什么时候就会裂开。”

徐佑等人面面相觑,暗夭所说的事匪夷所思,但也像是陈蟾这样偏执到癫狂的妄人的风格。秋分已经吓得捂住了耳朵,闭着眼不敢再听。履霜久经风尘,可既从风尘中脱身,比很多良家女子都要矜持端庄,和冬至听了暗夭说的那些阳峰、玉窦、魄门之类的话,搁在平时,定然翻脸,可此时此刻,心中只有怜悯和悲伤,并无一丝一毫的淫 邪!

何濡最先反应过来,惊叹道:“维鹊有巢,维鸠居之!陈蟾这个疯子,竟想将鼎器的阴阳二元占为己用!”

“怎么占?”山宗急急问道。

何濡双眸光彩流转,智慧乍现,道:“别忘了,陈蟾做过天师道的祭酒!”

徐佑叹了口气,道:“此人深谋远虑,城府可怖至极。加入天师道,自然学到了天师道的合气之术!”

不夸张的说,合气术是天师道赖以立足天下的法宝之一。愚民好糊弄,玩几手小把戏就能收拢民心,但门阀世族包括天潢贵胄,却不是那么好糊弄的。所以最有效果,也最能讨人欢心的合气术,让天师道一步步的踏入了这个社会的最上层,变得根深蒂固,不可动摇。

“阴阳,阴阳!青鬼律最大的秘密是阴阳,最大的破绽也是阴阳。陈蟾不能修炼,怕走上其父陈焎的老路,所以耗尽心血和家财,也要将鼎器养成,他的真正目的,是利用合气术夺大成的青鬼律为己用。”何濡赞不绝口,道:“天才,真是天纵奇才!”

冬至困惑道:“其翼郎君,这样恶毒的人,千刀万剐也不解恨,怎么能说他是奇才呢?”

“对鼎器而言,或者对世间的道理而言,陈蟾罪大恶极,死不足惜。但对他自己而言,为达目的,不择手段,倾尽才智,不甘折服,这等人,当得起!”

徐佑望着暗夭,不知道眼前这个人经历这么多惨事,究竟怎样活了下来,道:“暗夭,要不要休息会?聊了这么久,你若是累了,改日再聊不迟!”

暗夭抬头,神色平淡,道:“徐郎君是良善之人,这份好意,我心领了!不过答应了和你们做买卖,我言而有信。”

“好吧!”徐佑又叹两口气,道:“继续说,陈蟾封堵了鼎器的全身门户,又做了什么恶事?”

“何郎君猜的很对,陈蟾从天师道学了密不外传的合气术,跟道民间流传的大不相同,欲在玉液还丹之时,采阴阳二元交汇的炁,一步登山,站到武道巅峰!”

(关于幽闭术,最早见于《尚书·名刑》,有兴趣的可以查阅明朝人王兆云和清朝人吴芗的相关论述,书中就不一一写明了!)